分析時間幾分鐘
分析精度ppm級
環境溫度15-30
濕度小于90
功能rohs鄰苯含量測試
天瑞儀器rohs2.0檢測儀產品詳細資料介紹,天瑞儀器rohs2.0檢測儀參數和報價請咨詢江蘇天瑞儀器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rohs2.0所包含的四項領苯二甲酸有機物用XRF設備是無法測試儀,需要用到帶化學前處理的GCMS質譜儀或帶熱裂解的氣相分析儀才可以測試。天瑞儀器提供rohs2.0解決方案。
更準確的檢測結果是天瑞人堅持不懈的追求,同時天瑞人還時刻牢記為客戶提供更的服務。全新開發研制的EDX 9000正是秉承了這一理念。它不僅繼承了天瑞儀器EDX系列準確、快速、無損、直觀及環保特點,采用分析儀器行業的極速探測器技術(X-SDD)可將測試時間降低到1秒。同時EDX 9000還采用了天瑞儀器產品精密的定位系統,可實現圖像聯動控制,多點連續測試。新增加電動開發的樣品腔使操作更加方便,全新設計自動樣品平臺讓準確檢測得到保證。
性能優勢
快—1秒鐘出結果
采用行業的極速探測器技術——(X-SDD)分辨率至125eV
優勢:探測面積大(面積達25mm2)、單位時間內接受信息多、計數率高分辨率好,探測效率更高,探測信噪比更強,檢出限更低
采用行業的數字多道技術
優勢:有效提高輸出效率,實現超高計數率,保證采集有效計數率可達1000Wcps
采用大功率X光管及的準直濾光系統
優勢:激發效率更高
光閘系統
優勢:樣品更換無需關閉高壓,提高測試效率與測試精度
精密的定位系統
超高清晰工業攝像頭,更清晰的顯示測試點

ROHS2.0與ROHS1.0的區別
1、新舊RoHS指令受限有害物質有何區別?
舊版RoHS1.0指令限制物質包括:鉛、鎘、、六價鉻、多溴、多溴二苯醚六項;
新版RoHS2.0指令限制物質在舊指令基礎上增加了四類增塑劑產品,包括:DEHP(鄰苯二甲酸二(2-)己酯)、BBP(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D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I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四項鄰苯類物質,至此RoHS受限物質清單更新至10項。
2、RoHS2.0指令對于四項鄰苯類物質的限制時間為何時?
新增的四種鄰苯二甲酸鹽管控的實施日期:
一般電子電器設備過渡期至2019年7月22日
設備及設備的過渡期至2021年7月22日
已屬REACH附件XVII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3、各國對RoHS指令有何要求?
20/50:電氣設備環保設計法案》(EDEE法案)
H.R.2420:《電子廢棄物再生法案》(20以及其修訂案50)
4、RoHS指令的測試標準是什么?
RoHS指令的測試標準是UpdatingIEC62321,此標準已更新至2013版,將的單一標準拆分為一系列標準,同時導入新的測試方法或儀器。
5、RoHS2.0與REACH、WEEE有何關系?
1)RoHS2.0與REACH的關系:
RoHS2.0與REACH是兩部不同的法規/指令,彼此互不影響實施,但當出現重疊部分的時候,需要按照更嚴格的方式對物質進行管控。
2)RoHS2.0與WEEE的關系:
RoHS2.0與WEEE指令均是針對電子電氣產品的實施指令,WEEE主要對電子電氣產品報廢時的選擇性處理、分類收集及回收率等進行了規定要求,其無閾值限制,但要求管轄范圍內的電子電氣產品需要貼有垃圾桶標志,并按照要求進行注冊并接受檢查和監督。

使用RoHS2.0檢測儀中我們要注意一些環境問題。
1.四磁場干擾
設備公道的工作環境,要求在沒有電機、振動、電磁、高壓或有高頻率電焊器等電磁干擾的地方安裝,否則會干擾設備的譜形或造成設備不能正常工作。
2.環境溫度,濕度的影響
應保持室溫20~25℃為宜,氣溫過高或過低都會影響設備的正常運作,所以好配有空調;空氣中相對濕度應保持<70,濕度過高會造成內部高壓單元產生拉弧和放電。
3.儀器測試窗口為狀態時,必須保證無異物進進測試窗口內。
4.RoHS2.0檢測儀的測試窗口下方是進口探測器的窗口,和X光管的窗口,其為超薄鈹金屬制成。為保護其不受傷害,要求如下:
(1)操縱時應盡可能保護窗口內無雜質進進,如有異物進進應該小心取出,或用洗耳球吹干凈。
(2)樣品取放應該輕拿輕放,在放樣品前,應該將測試窗口用洗耳球吹凈。

RoHS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歐盟市場銷售含有鉛、鎘、、六價鉻、多溴、多溴醚等六種有害物質的電子電氣設備。
RoHS2.0實際是RoHS指令的修正版,俗稱RoHS2.0
其主要內容如下:
1.將原先WEEE指令的附錄I和IA新增為RoHS的兩個附錄;
2.自2014年1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逐步將設備和設備納入RoHS的管制范圍;
3.制造商需在產品上市銷售之前制訂EC符合性聲明并加貼CE標志,且在電子電氣產品上市之后,必須保留相關技術文件和EC符合性聲明至少十年;
4.如果附錄III中列舉的物質(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對人體健康或環境造成無法承受的危害,則將依據REACH法規第69至72條的規定進行評估,進一步將此物質列入附錄IV的限用物質。
隨著電子電器產品中的有害物質所引發的健康及環境危害問題被廣泛關注,為限制其中特定有害物質的使用,歐盟率先頒布了RoHS指令(2002/95/EC),并于2007年6月1日進入正式實施階段,其后美國、中國、日本、韓國的RoHS指令也相繼頒布,相關環保法規的日趨嚴格和不斷完善,給電子電器產品的制造商、經銷商帶來了巨大的挑戰,電子電氣有害物質檢測已經成為一個硬性要求。
http://www.wjtrhx.com